住宅物业管理的发展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事业,需要社会各阶层、当中各主体的共同努力.住宅物业管理最终的目的,是完善有关法规,培育市场体系,促进业主自治与企业自律,实现和谐相处、良性循环、持续发展机制的形成。
当代物业管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引进借鉴香港的管理模式开始,经历20多年的发展,已从对小区、写字楼楼的管理发展到各类不同物业逐步渗透到千家万户,管理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,总体水
平不断提升,并正逐步实现社会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、一体化,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,进入了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。 但与此同时,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也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,并引发许多的矛盾与纠纷,特别是在
住宅物业管理方面。从另外一个角度讲,当前住宅物业
管理进入平稳期的同时,也进入了一个停滞期,发展受到诸多制约, 甚至可以说是遇到瓶颈,走进了困境。本文拟作抛砖引玉,就当前住宅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困境、原因与对策做一个探讨,以期各位物业管理专家志士为住宅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集思广益、出谋划策、铺设出路。
织梦好,好织梦
目前制约住宅
物业管理发展的主要问题有:业主自治机制的建立与规范(业主委员会的成立、审查、运作、权责利的界定)、 招投标机制的建立与规范(招标、投标的审查与监督,评标的规范),物业管理权的移交接管(新旧物业公司的协调、政府部门的介入、法院受理与执行的时效)、物业管理费用问题(物业服务费的标准与
服务质量,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、停车场收费的归属)、建设单位的遗留问题(侵占配套建筑和设施,隐瞒或擅自修改规划、临水临电)、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及行政执法问题(纠纷处理及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、行政执法的程序与效力)等。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长期未能完善解决,造成了当前住宅物业管理的的矛盾纠纷突出甚至激化。
究其原因,住宅物业管理可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:
(一)住宅物业管理的社会客观性原因
首先是深层次方面的原因。社会
经济条件与
市场机制的滞后,物业
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,国家法规与地方法规 的矛盾,行政处罚权与行政执法力度的缺乏,司法程序的繁琐与执法的困难,房管、物价、税收、工商、水电等主管部门的职权不清与配合不力,这些都影响了住宅物业管理体制的健全与物业管理市场的有序发展。
织梦好,好织梦
其次是主体方面的原因。物业管理的三大主体(群体),都分别因其自身的因素制约了当前住宅物业管理的发展。
一是消费群体——住宅业主、物业使用人:当前许多住宅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尚未 建立起成熟、正确的物业
管理消费观念, 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还有很大的不足。实践中,在整个社会尚有相当一部分业主不能接受现在的物业管理模式,有的视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附属行为,有的仍以旧时公有房屋管理修缮
制度的方式看待, 于是对物业管理或有所抵触、或漠不关心、或任其所为,不懂合法维护自身权益;而另一方面, 有些业主则因过度“热心”,或方式不当、或举动过激、或私心为重,不能合理运用权益手段,这些都引发了一定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。
二是经营群体——开发建设单位、物业公司: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信用危机,现代企业的诚信缺失,信用体系的不健全, 资质资格的良莠不齐,这些都是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障碍。开发商捆绑物业管理销售以及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、违规乱收费、重管理轻服务、违约侵权,则是造成住宅物业管理thldl.org.cn矛盾纠纷的主要诱因。
本文来自织梦
三是管理群体——政府部门、主管机构:在当前市场机制未成熟完善的情况下, 管理群体这“有形之手”应承担很重要的引导、监管作用,但现今有些管理群体从客观与主观方面,还是有很多“不甚作为”的地方,大概有以下这几种形式:
“不能为”——法规未赋于其必要的管理、执法、处罚的权力;
“不想为”——认为条件时机未成熟或事情未至于非解决不可;
“不愿为”——某些工作繁重效果不清吃力不讨好成绩不显着;
“不敢为”——担心行为举措损害特殊利益团体影响自身发展。
上述这些“不甚作为”使得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与妥善的解决,也是当前住宅物业管理步入困境的客观原因之一。